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住宿服务;餐饮服务;食品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;保健食品(预包装)销售;酒类经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
店铺名称
安顺开发区印象民宿(个体工商户)
联系人
陈丽娜
联系电话
18286189212
店铺地址
贵州省安顺市贵州省安顺开发区宋旗镇土桥村兴寨组(纬五路路口)W5-17房屋一栋
入驻时间
2026-10-28
传承川酒匠心 · 纯粮酿造